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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培训、考试、发证管理实施细则

2008-04-03 08:39:45 来源:广西建设厅职工培训中心 收藏
 
    根据自治区建设厅《安博(中国)印发<广西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建人[2008]2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培训、考试、证书的规范化管理,大力开展关键岗位培训工作,提高教学质量,提高建设行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素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 培训目标和要求
    通过培训,要求学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和献身建筑事业的精神,在工作中认真细致,实事求是,尽职尽责。业务上应具备各专业岗位要求的条件。
    二、关键岗位种类
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目前关键岗位种类主要有:施工员、预算员、质安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装饰施工员、机械施工员、资料员、监理员等。
    三、培训对象
    参加培训学员一般应具有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工作经历或有志从事相关岗位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
    1、具有建设类中职毕业,现从事建设企事业专业技术管理工作者。   
    2、具有非建设类中职以上毕业,从事建设企事业专业技术管理工作满一年者。
    3、具有普通高中毕业,从事建设企事业专业技术管理工作满二年者。
    4、不符合免试条件的大专(高职)以上建设类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
    四、培训组织管理
    (一)广西“几大员”岗位培训实行“政府指导,行业认可,个人自愿”的原则。
    (二)岗位培训由自治区建设厅主办,广西建设厅岗位培训办公室(广西建设厅职工培训中心)承办,具体委托区内具有建设类教育培训相关资质的教育培训机构和具有较强建设类专业能力的大中专院校(简称“培训机构”)组织实施。培训机构由广西建设厅岗位培训办公室(广西建设厅职工培训中心)负责审查推荐,报自治区建设厅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各培训机构有义务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相关培训工作,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保证教学水平和培训质量,维护培训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培训师资:培训师资必须具有建设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担任。授课教师必须按各关键岗位培训教学计划编写教案,组织教学,要参加区建设厅岗位培训办公室统一组织的师资班培训,接受更新知识教育,以满足学员日益增长知识,提高技能的需要。
    (四)培训教材、学时及培训形式:培训教材采用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编写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岗位资格培训教材》(2007年版),各培训机构要按照全区统一的培训教材和考试大纲组织开展岗位培训工作(各关键岗位考试课程设置及课时分配表详见附件1)。岗位培训班可采取全脱产、半脱产或业余学习的形式,每期培训不得少于240学时,一般应该于当期统考时间前1个月开班。
    (五)广西建设厅岗位培训办公室(广西建设厅职工培训中心)负责对各培训机构教学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对不合格培训机构下达整改、处罚直至取消办学资格通知。
    五、考试管理
    (一)广西建设厅岗位培训办公室(广西建设厅职工培训中心)组织全区统一考试。全区“关键岗位”统一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三次,时间定为每年6月、9月、12月中旬的第一个双休日(具体培训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见附件2),遇有特殊情况考试时间发生变化,以通知公布为准。
    (二)已取得关键岗位证书的人员,需要通过培训考试获取另一岗位证书时,《土建专业岗位人员基础知识》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相关法律知识》相同时可免去相同科目的考试,只考新岗位的《岗位专业管理实务》。
    (三)“关键岗位”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四)各培训机构负责按要求准备准考证件、落实布置考场,确保单人单桌,安排每个考场2名监考老师,维护考场纪律,认真填写考场记录(考场规则、监考守则及考场记录分别见附件3、4、5)。广西建设厅岗位培训办公室(广西建设厅职工培训中心)负责委派督考人员到各考点做好考试监督、检查工作(督考人员守则见附件6)。
    (五)当各培训机构当期报考人数少于30人时,将不在本培训点设立考场,可以考虑安排到附近考点参加考试或安排参加下一期考试。各培训机构必须在考试前15天按考试试卷订单(附件7)要求将报考人数及参考人员名单报广西建设厅岗位培训办公室(广西建设厅职工培训中心)教务科,逾期者将被安排参加下一期考试。
    (六)“关键岗位”考试实行电子表格登分,培训机构必须按统一的格式(附件8)在对应电子表格输入培训点名称、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并于当期考试结束后7天内将电子登分表发(送)广西建设厅岗位培训办公室(广西建设厅职工培训中心)。
    六、发证管理
    (一)岗位证书由自治区建设厅统一印制,由广西建设厅岗位培训办公室(广西建设厅职工培训中心)负责审查、颁发,获证人员名单将在广西建设厅职工培训中心网站上公布,持证上岗人员需接受继续教育,并进行登记管理。原由建设部统一印制、自治区建设厅验印的岗位证书仍然同等有效,将逐步通过换证更换成新证书。
    (二)岗位证书仅限于本人岗位任职期间使用,在同行业、同专业、同类型的建设企事业单位中有效。根据有关规定,同一个人不能同时兼任施工员、质安员(质检员、安全员)岗位工作,同一个人只能获取施工员证书、质安员(质检员、安全员)证书的其中一本。
    (三)申请办理证书程序:
    (1)培训考试人员办证程序: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由本人填写岗位证书审批表1份,交给培训机构,各培训机构要按规定填写岗位证书、岗位证书审批总表(附电子文档),连同岗位证书审批表、考生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考试成绩复印件一起报广西建设厅岗位培训办公室(广西建设厅职工培训中心)申请办理岗位证书。
    (2)免试人员办证程序: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岗位证书审批表1份,各申办单位按照免试条件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免试条件,并按规定报所在地市建设主管部门(区直单位报其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送相关材料(岗位证书审批表、岗位证书审批总表[附电子文档]、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考生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到广西建设厅岗位培训办公室(广西建设厅职工培训中心)申请办理岗位证书手续。
    七、收费标准
    以上各类“关键岗位”培训均按我区财政厅、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培训费。
    八、年审管理
    (一)“关键岗位”证书实行每2年一次的年审验证制度,广西建设厅岗位培训办公室(广西建设厅职工培训中心)具体负责年审验证工作。
    (二)参加年审的持证人员年龄要求:原则上男的不能超过65周岁,女的不能超过60周岁。
    (三)年审验证程序:
由本人如实填写《广西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年审申请表》1份,所在单位统一填写《广西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年审汇总表》一式1份,连同岗位证书原件、继续教育证书一并,报广西建设厅岗位培训办公室(广西建设厅职工培训中心)办理年检验证手续。
    (四)持证人员在每一验证有效期满前,必须进行岗位证书的年审,未按规定进行年审验证的岗位证书自动失效。
 
    附件:1.全区关键岗位培训考试科目及课时分配表.doc
           2.全区关键岗位培训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doc
           3.广西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培训考试考场规则.doc
           4.广西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培训考试监考守则.doc
           5.广西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培训考试考场记录单.doc
           6.广西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培训考试督考员守则.doc
           7.全区关键岗位统一考试试卷订单.doc
           8.全区关键岗位培训考试成绩登分表.doc
           9.广西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培训考试教学质量评估表.doc
 
 
                               广西建设厅职工培训中心
                              二〇〇八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