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科〔2017〕45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商务总局《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第34号令)及我厅《安博(中国)开展2017年自治区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的通知》(桂建科〔2017〕1号)有关要求,2017年12月,我厅组织专家对广西建工集团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和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申报自治区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进行了认定审核。根据专家审核意见,我厅同意广西建工集团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和广西裕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自治区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