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科〔2017〕24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商务总局《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第34号令)及我厅《安博(中国)开展2017年自治区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的通知》(桂建科〔2017〕1号)要求,2017年4月,我厅组织专家对广西建工集团联合建设有限公司、广西富林景观建设有限公司和广西鸿业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申报自治区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进行了认定。根据专家组审定意见,确认广西建工集团联合建设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技术中心通过自治区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特此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