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柳州、桂林、钦州、北海、崇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安博(中国)组织开展建筑抗震标准及实施情况调研的通知》(建办标函〔2018〕661号)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博(中国)组织开展建筑抗震标准及实施情况调研的函》(桂建函〔2019〕3号)的要求,为全面分析和梳理我区建筑抗震标准体系,了解我区建筑抗震标准水平及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经研究,我厅决定在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建筑抗震标准及实施情况调研的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对南宁、柳州、桂林、钦州、北海、崇左市建筑抗震标准及实施情况开展实地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时间
2019年4月1日- 4月3日(具体出发时间由各调研小组另行通知)
二、调研内容
(一)建筑抗震标准制定发布基本情况。包括建筑抗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图集、指南、手册等制定发布情况等。
(二)现行建筑抗震标准实施情况。房屋建筑(重点是城镇(含城中村)既有建筑)、村镇民居、地方特色传统民居和少数民族特色民居建筑的抗震防灾能力、标准执行、标准实施的法规政策环境与体制机制等情况。
(三)典型工程案列分析。包括对代表性工程的详细分析、对进行抗震设防和未进行抗震设防的工程项目进行对比分析、对执行建筑抗震标准的效益进行分析等。
(四)存在的问题。包括建筑抗震标准自身存在的问题、标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标准实施的法规政策环境与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等。
(五)对策及建议。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提出进一步提高房屋建筑抗震防灾能力的对策及建议。
三、调研方式
(一)听取受调研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汇报当地建筑抗震标准及实施情况。
(二)与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部分业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和部门进行座谈交流。
(三)查阅资料。请受调研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供保障性住房、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共建筑、市政桥梁(或高架桥、立交桥)各一项工程项目中涉及建筑抗震标准的资料(设计、审图、施工、监理、验收备案材料),以供现场查阅。
四、调研组分组安排
第一组:调研南宁、崇左市。
组长:张经纬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标准定额处调研员
组员:贺赞 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建筑装饰定额科副主任科员(联络员,联系电话:13707885916)
李杰成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院副总工、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设计、审图专家)
陈代远 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高级工程师(施工、监理专家)
第二组:检查柳州、桂林市。
组长:蓝俊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副调研员
组员:韦鹏翔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副主任科员(联络员,联系电话:15277774235)
熊英明 柳州市建筑设计科学研究院副总工、高级工程师(设计、审图专家)
马升泽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施工、监理专家)
第三组:检查钦州、北海市。
组长:曾俊杰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副处长
组员:罗公卿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副主任科员(联络员,联系电话:18878781889)
胡可莘(女)南宁葛东规划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设计、审图专家)
宁如春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施工、监理专家)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受调研的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积极配合此次实地调研工作,确保调研质量。请受调研的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落实1名联络员,并将联络员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等信息于3月28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我厅标准定额处。
(二)受调研的各设区市要充分发挥相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企业和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科研、高校等单位的作用,为调研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技术支持。
联系人:龙杨,0771-2260359;莫焕尧,0771-2260062;邮箱:gxbzdec@163.com。
附件:建筑抗震标准及实施情况调研提纲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3月26日
附件
建筑抗震标准及实施情况调研提纲
一、建筑抗震标准基本情况
(一)各市制定发布建筑抗震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图集、指南、手册、导则等技术资料的情况。
(二)现行主要建筑抗震标准的适用性。主要包括《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2009)、《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JGJ161-2008)等现行主要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匹配情况,以及进一步提高改进标准的需求等。
(三)现行主要建筑抗震标准与国际同类标准的比较分析。重点是与美国、欧洲和日本等国际重要建筑抗震标准的对比分析,主要包括总体抗震性能的比较,以及设防思想、设防水准的选择、地震作用取值、抗震措施等主要技术措施的比较和评价。
(四)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情况。包括减隔震产品与技术、装配式技术、高性能混凝土、高性能钢筋等在工程项目中的应用总量、经济效益、性能效果、存在问题等情况,在建筑抗震标准中的转化情况,以及进一步推广应用的意见和建议等。
(五) 抗震设防建筑工程造价情况。包括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采用不同抗震加固形式的平米建安造价分析、提高抗震等级对 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平米建安造价的影响分析等。
二、现行建筑抗震标准的实施情况
(一)各市房屋建筑抗震防灾能力现状。主要包括地震区划的变更情况,房屋建筑的总体存量、年代分布、结构类型,房屋 建筑在地震灾害中受损及修缮加固情况,老旧房屋建筑抗震设 防改造情况等。重点是城镇(含城中村)现有建筑、村镇民居建筑、地方特色、少数民族特色、文物保护、历史风貌和传统民居建筑的抗震防灾情况,包括建筑材料、结构形式、抗震措施的落实情况、房屋使用现状、改善和进一步提高抗震性能的技术需求等。
(二) 现行建筑抗震标准的执行情况。包括建筑抗震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技术导则、 图集、指南、手册、导则等的执行情况、执行效果等。
(三) 建筑抗震标准实施的法规环境情况。主要指城乡范围内落实和执行建筑抗震标准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地方性的管理条例或规定等。
(四)建筑抗震标准实施的体制机制情况。主要指城乡范围内落实和执行建筑抗震标准相关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包括、市、县、乡(镇)等各级人民政府中的相关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等。
三、典型工程案例分析
(一)对有代表性的典型工程进行分析。包括工程基本情况,执行标准情况,执行标准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情况及总结分析等。
(二)对进行抗震设防和未进行抗震设防的工程项目进行对 比分析。包括工程项目的经济性、适用性、耐久性等。
(三)执行建筑抗震标准的效益分析。包括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结合具体工程进行案例分析。
四、存在的问题
(一)建筑抗震标准自身存在的问题。包括标准水平,标准的适用性,标准间的相互协调性,标准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保障作用,标准对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的吸收转化情况,标准的更新周期等。
(二)建筑抗震标准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包括标准未能得到有效执行的原因等。
(三)法规、政策方面的问题。包括与建筑抗震标准编制、实施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方面存在的漏洞、不足或问题。
(四)管理制度方面的问题。包括与建筑抗震标准实施有关的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管理制度、工作机制等方面存在的漏洞、 不足或问题。
(五)加强建筑抗震标准实施能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包括标准的宣传、推广、培训,标准实施情况调研、检查、反馈等。
(六)其他相关问题。
五、对进一步提高房屋建筑抗震防灾能力的对策及建议
(一)对完善建筑抗震标准体系和制定工作的建议。
(二)对进一步加强建筑抗震标准执行的建议。
(三)对修订、完善相关法规、政策的建议。
(四)对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的建议。
(五)对进一步提高建筑抗震标准实施能力的建议。
(六)其他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