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函〔2019〕298号 签发人:封 宁
谢善高等3名代表:
你们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安博(中国)加快立项建设G207苍梧县城绕城线公路工程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和我厅分别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加快立项建设G207苍梧县城绕城线公路工程的建议我们正在落实。
一、我区城市道路规划建设情况
为不断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相继于2016年、2017年印发了《安博(中国)印发城镇基础设施承载力提升实施方案和城市交通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安博(中国)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两个指导文件。我厅结合实际,编制了《加强设区市城市道路规划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印发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该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区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达8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15%。根据2018年广西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快报,截至2018年底,我区城镇道路总长度已达15543公里,道路面积31674万平方米,城市建成区路网密度7.06公里/平方公里,建成区道路面积率14.38%。目前,苍梧县刚刚完成区划调整,新的县城位于石桥镇,其路网密度、道路面积率指标均与上述全区平均指标相差较远。因此,苍梧县积极推进立项建设G207苍梧县城绕城线公路工程,我厅表示赞同和支持。
二、相关工作建议
(一)从管理体系来看,公路和城市道路的规划、建设、管理分别遵循《公路法》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两个法规,具体管理工作分属交通运输和住房城乡建设两部门,且两者的设计标准有较大差异(如设计承载能力、限速条件、配套管线、照明等)。因此,对于是以公路还是以城市道路来立项建设G207苍梧县城绕城线公路工程问题,建议苍梧县组织有关部门结合苍梧县新县城总体规划及其主要使用功能作进一步研究确定。
(二)从分级管理来看,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三定方案”中“将城市管理的具体职责交给城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建设城市道路属各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的具体职能,因此,建设工作主要由地方政府统筹协调地方住房城乡建设、国土、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依据各自部门职责共同推进。由于自治区财政没有下拨我厅专项城市道路建设资金,我厅暂无相关的资金支持。为此,建议苍梧县积极与自治区及梧州市财政、公路部门协调,争取建设资金支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厅将在职能范围内,积极配合苍梧县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做好立项建设G207苍梧县城绕城线公路工程的相关工作。同时,加强督促指导苍梧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做好包括G207石桥镇培中至塘蓬路段等市政道路的建设管理,不断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更好地服务苍梧县经济社会发展。
感谢你们对我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