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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82号建议的答复

2017-05-09 16:11:08 来源: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 收藏

               
李安妮代表:

    您在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安博(中国)加快桂林市特色小城镇建设,助推旅游产业提质升级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旅游发展委和我厅分别办理。结合我厅职能,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安博(中国)加快桂林市特色小城镇建设,助推旅游产业提质升级的建议我厅正在落实。

    一、桂林市特色小城镇建设情况

    特色小镇是指相对独立于城市中心区,具有明确产业定位、文化内涵、旅游和一定社区功能的发展空间平台,区别于行政区划单元和产业园区,其特色主要在于产业特色。2015年,浙江省开展特色小镇建设,其经验做法由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转发全国。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出台了《安博(中国)培育特色小镇的通知》,并组织开展全国首批特色小镇申报评选,我区鹿寨县中渡镇、恭城县莲花镇、北海市铁山港区南康镇和贺州市八步区贺街镇4个镇入选。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安排,在今年7月召开的全区县域经济发展大会期间,将出台广西建设特色小镇的有关文件,对我区特色小镇的数量、创建方式、主要内容和政策措施将进一步开展研究。

    近年来,桂林市以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小城镇建设,取得明显的成效。自治区财政通过实施百镇建设示范工程、少数民族乡建设,对临桂区六塘镇、灵川县大圩镇、阳朔县兴坪镇、荔浦县马岭镇、平乐县沙子镇、永福县苏桥镇、雁山区草坪乡、恭城县龙虎乡等乡镇投入资金达4600万元,使这一大批小城镇脱颖而出,成为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的重要载体。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您在建议中,分析了近年来桂林市推进小城镇建设的主要成效和存在问题,对以特色小镇为抓手更好地促进桂林旅游产业提质升级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对我们启发很大。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落实。

    (一)指导桂林市做好特色小镇总体规划。桂林市旅游资源丰富,具备建设旅游型特色小镇的小城镇数量较多,但资源之间差异不大,如不加以引导,总体规划,容易产生同质化风险,形成无序竞争。下一步,我们将指导桂林市做好特色小镇的总体规划,进一步细分产业类型,深入挖掘特色资源,形成差异化发展格局。

    (二)指导桂林市做好特色小镇申报。待自治区文件下达并组织申报后,我厅将指导桂林市做好特色小镇申报资料的编制工作,进一步理顺特色资源,明确发展目标,高标准编制申报资料,力争更多具备条件的小城镇入选。

    (三)组织专家指导。我们计划在2017年组织专家对传统村落、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和示范乡镇等开展指导,优先将桂林市具备特色小镇创建条件的小城镇等作为指导对象,与地方共同研讨创建的思路方法和措施步骤。

    (四)协助桂林市做好政策性银行的贷款申报工作。为了破解小城镇建设融资难的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先后与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政策性银行加大了对特色小镇资金扶持力度。下一步,我们将指导桂林市做好项目储备,积极申报,力争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

    衷心感谢您对我区城镇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5月9日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黄龙,0771—2260191

     抄            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联络处,桂林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