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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博(中国)印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传统村落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村镇[2012]14号)

2012-05-30 10:32:00 来源: 收藏

各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局)、规划局:

根据建村〔2012〕58号文件精神,现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传统村落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予以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传统村落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传统村落

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在中央文史馆成立60周年座谈会的讲话精神,做好我区传统村落调查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安博(中国)开展传统村落调查的通知(建村〔2012〕58号)要求(以下简称《通知》),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传统村落是展示我区优秀历史文化和民族传统的有效载体,是我区宝贵的艺术财富。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快速发展,一些传统村落面临消失或遭到破坏,保护传统村落迫在眉睫。开展传统村落调查,全面掌握我区传统村落的数量、种类、分部、价值及其生存状态,是认定传统村落保护名录的重要基础,是构建科学有效保护体系的重要依据,是摸清并记录我区传统文化家底的重要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传统村落调查的重要性,将传统村落调查工作作为推进我区文化强区建设的重要举措,从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的战略高度来充分认识和重视传统村落普查工作。

    二、主要内容

    (一)及时开展调查,摸清底数。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文化、财政部门是调查工作的主体,负责开展入村调查和录入信息系统,建立健全档案资料等;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本辖区的信息录入系统工作进行指导、督促以及数据审核、统计。

    ⒈ 传统村落调查的对象。传统村落是指村落形成较早,拥有较丰富的传统资源,具有一定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应予以保护的村落。调查内容包括村落基本信息、村落传统建筑、村落选址和格局、村落承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村落人居环境现状等。主要调查对象包括以下3类村落:

    一是传统建筑风貌完整。历史建筑、乡土建筑、文物古迹等建筑集中连片分布或总量超过村庄建筑总量的1/3,较完整体现一定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

    二是选址和格局保持传统特色。村落选址具有传统特色和地方代表性,利用自然环境条件,与维系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反映特定历史文化背景。村落格局鲜明体现有代表性的传统文化,鲜明体现有代表性的传统生产和生活方式,且村落整体格局保存良好。

    三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拥有较为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民族或地域特色鲜明,或拥有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形式良好,至今仍以活态延续。

    ⒉ 传统村落调查的要求。一是依据国家4部(局)规定的调查条件,充分结合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第一次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资料、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申报资料和广西特色名镇名村申报资料等,进行重点调查,不搞村村普查。二是原则上以行政村为单元,根据条件也可以自然村为单元。三是及时录入信息系统。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本级文化、财政部门对入村调查结果认真审查、筛选,将符合国家文件要求的传统村落登记表信息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的录入广西传统村落管理信息系统。市级对所辖县(区)传统村落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上报自治区传统村落调查领导小组。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负责采集数据的整理、维护,并将数据上传全国传统村落管理信息系统。

    (二)认真核实成果,按时上报。我厅会同自治区文化、财政部门对各地上报《传统村落调查表》和录入信息系统的传统村落进行核查,并将我区开展传统村落调查情况总结汇总,于7月15日前报送国家4部(局)。

    (三)加强分类指导,综合运用。一是根据国家相关指导意见,从自治区层面出台传统村落保护的相关政策、文件,指导地方进一步做好保护工作。二是加强调查成果综合运用,依托广西传统村落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数据,建立健全广西传统村落保护名录,优先将传统村落纳入全区村镇规划集中行动范围,力争在2014年前全部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地方依据村庄规划分类制定各传统村落的保护、维修、开发等工作方案,按计划逐步实施。三是结合我区即将开展的城乡风貌改造四期工程广西12个世居民族特色风格提炼和塑造工作,加强对传统村落建筑特色和历史文化的挖掘和研究,力争从传统村落中提炼出地方和民族特色的建筑元素和符号,指导全区城乡风貌改造。

    三、实施步骤

    根据国家4部局的要求,结合广西实际,我区传统村落调查工作按照4个步骤实施:

    (一)宣传发动,部署任务(2012年4月下旬—5月20日)。主要任务是明确责任主体,制定调查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建立调查机构,分层级组织宣传动员、培训传统村落调查骨干人员。

    (二)形成合力,组织实施(2012年5月21日-2012年6月30日)。主要任务是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文化、财政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入村调查,各相关部门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按要求开展传统村落调查,进行信息采集、资料录入系统等工作;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负责广西传统村落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和使用培训工作。

    (三)验收核实,统计上报(2012年6月15日—2012年7月15日)。6月15日至6月30日,设区市对所辖各县调查情况进行质量审核,合格的报送自治区传统村落调查领导小组。7月1日至7月15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化厅、财政厅成立调查质量检查小组对各地调查情况进行质量审核和验收。并根据各地调查情况,整理汇总调查结果,上报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文物局、财政部。

    四、工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按照《通知》要求,我厅成立传统村落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吴伟权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成员:彭新唐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处处长

          陈丽霞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计财处处长

          杨  栋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计处处长

          董政刚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村镇处,办公室主任由彭新唐同志兼任,成员从各部门抽调。各部门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传统村落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牵头组织、协调全区传统村落调查工作,对工作实施中的问题进行研究决策,对上报国家4部(局)的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办公室工作职责: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组织开展全区传统村落调查工作,做好与文化、财政部门沟通衔接;核实各地上报调查表和统计数据;负责传统村落调查的日常工作。

计财处工作职责:加强与自治区财政部门的沟通衔接,做好传统村落调查的经费保障工作。

设计处工作职责:协助做好传统村落的核实工作,依据调查成果,协助做好特色风格提炼工作。

信息中心工作职责:做好广西传统村落管理信息系统的开发、使用培训和数据整理、维护上传及传统村落调查的宣传工作,在广西建设网上开辟广西传统村落征集专栏,接受各地和群众推荐传统村落的材料等。

    (二)把握关键环节,提升服务水平。要加强文件政策的学习领会,切实掌握传统村落认定的标准和要求以及信息系统录入的方法步骤;加强对各地调查工作的技术指导,及时跟踪各地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调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加强对调查成果的核实把关,传统村落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抽调业务技术精、责任心强的专家和干部,会同自治区文化、财政部门组成审查小组,全面审查各地上报材料,确保调查结果准确无误。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一是要对传统村落调查的目的意义广泛宣传,使各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开展传统村落调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在广西建设网上建立工作专栏,接受群众推荐,实时通报信息,扩大影响。二是要广泛动员志愿者参与传统村落调查,既可提高调查工作效率也是对传统村落保护的有力宣传。三是根据国家4部(局)相关要求,在调查工作完成后,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以此增进各级干部群众的荣誉感和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