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设[2011]1号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展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做好我区的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工作的依据是《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制度》(以下简称《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报表制度》是国家统计局批准的统计制度之一,是政府统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区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都要认真学习《统计报表制度》,要高度重视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工作。
二、根据《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我区所有持各类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以下简称有关单位),均需填报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以下简称统计报表),并按《统计报表制度》中规定的时限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不得迟报、拒报。
三、统计报表包含季报和年报,各有关单位在报送季报时,只需报送电子数据;在报送年报时,则需同时报送电子数据和纸质报表(1份),
(一)由于我区各有关单位报送的统计报表电子数据,均是通过标准统计报表办公平台上传到住房城乡建设部服务器的,因此,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必须统一使用《建设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勘察设计企业版)(V5.0版)》(以下简称《5.0信息系统》)软件制作和报送季报、年报的电子数据及纸质报表。
各有关单位在使用《5.0信息系统》软件制作统计报表时,请先应用《5.0信息系统》软件的在线升级功能,获取软件的最新版本之后再制作统计报表。
(二)各有关单位必须如实填报统计报表,单位的负责人要对上报的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各有关单位制作好的季报和年报的电子数据,请用《5.0信息系统》软件的数据在线发送功能,通过互联网直接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对于年报的纸质报表,请加盖单位公章并经单位负责人和填表人签名后,报送我厅勘察设计管理处。
(三)对于新获得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尚未购买《5.0信息系统》软件的有关单位,可登录北京建设信源资讯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cir.com.cn/detail.aspx?msgID=104233),下载制作季报、年报的《勘察设计企业年(季)度报表格式》临时模板,按该临时模板制作好统计季报、年报的电子数据盘和纸质报表,并按《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时限要求,将电子数据盘和纸质报表报各1份,送到我厅勘察设计管理处,由我厅代为上报。在应用临时模板填报的过程中,切不可修改临时模板中Excel表格的排版格式和电子数据格式,否则将无法上报。
四、自2011年起,我厅将进一步加强对统计报表上报工作的监管,对不报送、不按时报送或报送数据错、漏较多的有关单位,我厅除按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规定将其名单上报之外,还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将其纳入勘察设计市场行为动态监管的重点监管范围。
五、2010年勘察设计统计年报的报送截止日期为2011年2月28日,请各有关单位在报送2010年勘察设计统计年报时,一并报送本单位负责统计报表填报工作的人员联系表1份(见附件1)。
六、今后《统计报表制度》的内容如无变更,我厅将不再每年另行发文通知各有关单位报送季报和年报,各有关单位需按《统计报表制度》的有关要求,自觉、按时地报送统计季报和年报。
七、各有关单位需要学习的《统计报表制度》,请自行登录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http://www.mohurd.gov.cn/lswj/tz/jbs20105201.doc)下载。
八、各有关单位在统计报表的制作、报送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厅勘察设计管理处联系(联系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2012室,邮政编码:530028;联系电话:0771-2260060,联系人:黄克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